化工儀表安裝施工規范
作者:hnguojijianshe 來源:本站 發表時間:2023/2/26 11:44:20 點擊:955
化工儀表安裝施工規范
1.0.1 為滿足石油化工企業儀表工程施工的需要,特制定本規程。
1.0.2 本規程適用于石油化工新建,擴建工程的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改建工程可參照執行。
1.0.3 儀表工程施工應按詳細工程設計圖等有關設計文件及儀表安裝說明書進行,如需修改設計或材料代用,應有原設計單位的書面通知或經原設計單位審批的書面文件。
1.0.4 在儀表工程施工中,詳細工程設計圖未作出規定的部分,應執行現行的工業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J93-86和本規程的規定。
1.0.5 引進裝置的儀表工程施工應執行有關的國外標準規范和安裝手冊的規定。
1.0.6 儀表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應符合下列標準規定。
1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SH3505。
2 放射衛生防護基本標準 GB4792。
1.0.7 儀表工程的開工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工藝管道及儀表流程圖(P&ID)、儀表詳細工程設計圖 、有關技術文件及主要儀表使用說明書應齊全。
2 儀表詳細工程設計圖的核對,會審及設計交底均已完成。
3 主要施工方案業經批準。
4 儀表詳細工程設計圖預算和施工用料預算業經批準。
5 儀表設備及附件全部配套訂貨,其中主要儀表已到貨,安裝材料能保證施工的連續進行。
6 施工現場應有必要的施工臨時設施。
7 土建工程,工藝設備和鋼結構的安裝已基本結束,控制室內裝飾完畢,具備交付安裝條件。
8 主要施工人員已接受技術交底并熟悉儀表詳細工程設計圖,必要的技術培訓已經完成。
9 施工機具、設備、儀器(表)齊備。
10 具備完善的質量管理組織。
1.0.8 儀表工程現場全面開工宜在工藝管道完成百分之七十時進行。
1.0.9 儀表的取源部件安裝應在工藝設備制造或工藝管道預制,安裝的同時進行,并符合工業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1.0.10 儀表工程施工中,應及土建,電氣及工藝設備,管道等專業做好配合工作。
1.0.11 儀表工程主要施工程序見圖1.0.11。
2.1.1 施工單位在接到詳細工程設計資料后,應參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的下列各項中應包含有關儀表工程的內容。
1 工程說明及工程特點;
2 實物工程量;
3 工程進度網絡計劃;
4 施工工藝程序和主要技術方案及措施;
5 勞動力需用量計劃;
6 機具設備、標準儀器需用量計劃;
7 施工臨時措施和輔助設施計劃;
8 施工中應執行的規范;
9 質量標準、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10 施工責任劃分。
2.1.2 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應在施工技術人員熟悉詳細工程設計資料后組織圖紙審查 ,圖紙審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圖紙及其他設計文件是否齊全,設計深度是否滿足施工的要求;
2 工藝管道及儀表流程圖(P&ID)及設備一覽表的相關內容是否一致,儀表位號、型號、規格及設計參數等有無矛盾;
3 儀表電纜接線表,儀表回路圖,接線箱圖,盤柜內部接線圖等相關內容是否準確無誤;
4 緊急停車,安全聯鎖等有關圖紙是否完整、準確;
5 儀表取源部件在工藝設備,管道設計圖上是否標明位置、規格、材質、數量有無遺漏及差錯;
6 儀表盤基礎,儀表安裝用的預埋件,預留孔在土建圖上有無遺漏,位置、尺寸、數量是否滿足儀表安裝的要求;
7 設計選用的施工標準及技術要求是否可行;
8 設計有無漏項;
9 儀表的管排,電纜槽架及主要設備及其他專業的設施在空間布置上是否合理;
10 高溫工藝管線;設備及儀表設備之間是否留有足夠的空間;
11 儀表的供電、接地、防爆、安全聯鎖,在電氣圖上有無漏項和差錯;
12 PLC、DCS、PCS、ESD 系統對安裝,調試的特殊要求及條件是否明確。
2.1.3 施工技術負責人在圖紙審查后應用書面形式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設計管理部門(業主或監理 工程總承包單位) 并由其組織專業圖紙會審,會審后,施工單位應及會審組織者共同寫出專業圖紙會審紀要。
2.1.4 圖紙會審后,應編制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其主要內容如下:
1 工程內容及說明;
2 工程量和工程特點;
3 施工方法、程序;
4 質量標準及保證措施;
5 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6 應填寫的施工記錄;
7 進度計劃。
2.2 施工現場準備
2.2.1 大、中型項目的儀表工程施工應有下列臨時設施和場地。
1 儀表庫房和儀表調校室;
2 加工預制場;
3 材料庫及露天材料堆置場;
4 工具房及其他設施。
2.2.2 儀表調校室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內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
2 室內溫度維持在10 -35之間,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 85%;
3 有上下水和符合調校要求的電源及儀表空氣源;
4 避開振動大,灰塵多,噪聲大和有強磁場干擾的地方。
2.2.3 儀表校驗臺應有方便的氣源接頭和電源插座,不同電壓等級的電源應具有明顯的區分標志,直流電源的正、負極也應分別標明。
2.2.4 施工現場應備有符合儀表調校用的氣源,交流電源和直流電源。
2.2.5 材料庫和加工預制場應互相靠近,道路暢通,運輸方便,水、電、氣等設施應配套。
3.1 一般規定
3.1.1 儀表安裝前應進行外觀檢查,性能校驗和調整,并作相應的記錄。
3.1.2 儀表外觀檢查內容及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銘牌及設備的型號、規格、材質、測量范圍、刻度盤、使用電源等技術條件,應符合設計要求;
2 無變形、損傷、油漆脫落、零件丟失等缺陷,外形主要尺寸,連接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
3 端子、接頭固定件等應完整,附件齊全;
4 合格證及檢定證書齊備。
3.1.3 儀表調校人員應熟悉儀表使用說明書及設計提供的儀表規格書 并準備必要的調校儀器和工具。
3.1.4 校驗用的標準儀器 應具備有效的檢定合格證 其基本誤差的絕對值不宜超過被校儀表基本誤差絕對值的1/3。
3.1.5 儀表校驗調整后應達到下列要求。
1 基本誤差應符合該儀表精度等級的允許誤差;
2 變差應符合該儀表精度等級的允許誤差;
3 儀表零位正確 偏差值不超過允許誤差的 1/2;
4 指針在整個行程中應無抖動 摩擦和跳動現象;
5 電位器和可調節螺絲等可調部件在調校后應留有再調整余地;
6 數字顯示表無閃爍現象。
3.1.6 可編程調節器及其他智能儀表檢查除應符合本規程第 3.1.1 ,3.1.5 條的規定外,尚應對其硬件配置進行下列檢查。
1 硬件設備,專用電纜,編程器,通訊器或 PC機、備品、備件,隨機工具的數量、型號、規格應及裝箱單一致,隨機資料應齊全。
2 通電前應仔細檢查電源線 接地線 信號線 通訊總線 確認其連接無誤 保險絲完好無損 插卡位置正確 相關的DIP地址開關 跳線設置應符合設計和制造廠要求 所有連接螺釘均應緊固無松動現象。
3.1.7 不具備校驗條件的特殊儀表(如 分析儀表 射線儀表等)可不做精度校驗。
3.1.8 儀表校驗合格后 應及時填寫校驗記錄 要求數據真實 字跡清晰 并由校驗人 質量檢查員 技術負責人簽名 注明校驗日期 表體貼上校驗合格證標簽(帶有儀表位號)。
3.1.9 儀表應整齊存放 并保持清潔 經校驗不合格的儀表 施工單位應會同監理 業主等有關人員檢查確認后 退庫處理。
3.2 溫度儀表
3.2.1 高壓及接觸劇毒,可燃介質的溫度計保護套管應進行液壓強度試驗,試驗壓力為公稱壓力的1.5倍停壓10min應無泄漏。
3.2.2 雙金屬溫度計,壓力式溫度計應進行示值校驗,校驗點不應少于兩點,若有一點不合格則應作不合格處理,工藝有特別要求的溫度計,應作四個刻度點的校驗。
3.2.3 熱電偶,電阻溫度計應作導通和絕緣檢查,并應按不同分度號各抽 10%進行熱電性能試驗其中應包括裝置中的主要檢測點和有特殊要求的檢測點,熱電性能試驗如不合格,應及業主或監理工程總承包單位協商處理。
3.3壓力儀表
3.3.1 壓力儀表的精度校驗,應按其不同使用條件分別采用下列信號源和校驗設備進行。
1 校驗測量范圍小于0.1MPa 的壓力表,宜用儀表空氣作信號源及測量范圍相適應的標準壓力表進行比較。
2 測量范圍大于 0.1MPa 的壓力表應用活塞式壓力計加壓及標準壓力表或標準砝碼相比較當使用砝碼比較時,應在砝碼旋轉的情況下讀數。
3 校驗真空壓力表時,應用真空泵產生真空度及測量范圍相適應的液柱壓力計或標準真空表比較。
4 校驗禁油壓力表應用專用校驗設備和工具,或在被校壓力表及活塞式壓力計之間安裝一套油水隔離器,嚴禁壓力表及油接觸。
5 膜盒式壓力表和吸力計的精度校驗,宜用大波紋管微壓發生器,用補償式微壓計作標準表。
3.3.2 壓力表和雙波紋管差壓計的校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按增大或減小方向施加壓力信號,壓力儀表指示值的基本誤差和變差不得超過儀表精度要求的允許誤差,指針的上升及下降應平穩 無遲滯 搖晃現象。
2 校驗點應在刻度范圍內均勻選取,且不得少于五點,真空壓力表的壓力部分不得少于三點真空部分不得少于兩點,但壓力部分測量上限值超過 0.3MPa 時,真空部分只校驗一點。
3 輕敲儀表外殼時,指針偏移不得超過基本誤差的一半,且示值誤差不得超過儀表的允許誤差。
3.3.3 壓力儀表校驗合格后應加鉛封及標識。
3.4.1 雙波紋管差壓流量計的測量范圍在10kPa 以下時,宜用氣壓球加壓,測量范圍在 10kPa 以上宜用儀表空氣通過定值器加壓 校驗前連接管線應作氣密性試驗,當無差壓時,示值及零點的時偏差不得超過基本誤差的一半,附加積算機構的雙波紋管差壓計,應作積算精度檢查。
3.4.2 除差壓流量儀表外 其他流量儀表 流量元件應有出廠合格證及校驗合格報告 當合格證及校驗合格報告在有效期內時可不進行精度校驗 即 流量標定 但應通電或通氣檢查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電遠傳及氣遠傳轉換器應作模擬校驗 當合格證及校驗合格報告超過有效期時 應重新進行計量標定標定工作由業主負責 施工單位配合。
3.4.3 氣遠傳 電遠傳及機械指示型轉子流量計可用手推動轉子上升或下降進行檢查 其指示變化方向應及轉子運動方向一致 且輸出值應及指示值一致。
3.4.4 當必須用水校驗上述儀表時 應確認各工作部件適合及水接觸 用水試驗后 應用干燥空氣吹干 密封 防止生銹。
3.5.1 浮筒液面變送器宜用水校法校驗 校驗時 應確保零點液面準確 輸出和輸入信號應按介質密度進行換算
3.5.2 浮球式液位變送器校驗時 應手動操作平衡桿 使其及水平面夾角分別為 11。5° 0°-11.5°, 變送器輸出信號壓力分別為0 50% 100% 其基本誤差及變差均不應超差。
3.5.3 浮球式液位開關檢查時 應用手平緩操作平衡桿或浮球 使其上 下移動 帶動磁鋼使微動開關觸點動作。
3.5.4 放射性同位素物位計校驗必須按操作手冊要求進行。
3.5.5 電容式物位開關檢查時 使用500V兆歐表檢查電極 其絕緣電阻應大于 10MW 調整門限電壓 使物位開關處于翻轉的臨界狀態 將探頭插入物料后 狀態指示燈亮 輸出繼電器應動作。
3.5.6 音叉式物位開關檢查時 將音叉股向上放置 通電后用手指按壓音叉端部強迫停振 輸出繼電器應動作。
3.5.7 超聲波物位計校驗時 通電后液晶顯示面板及狀態指示燈工作應正常 參數設置開關應符合工藝測量要求。
3.7 電動儀表
3.7.1 電動儀表校驗 送電前應確認下列事項。
1 電源電壓符合儀表銘牌的要求。
2 接線及儀表端子排列圖一致 信號線 電源線正負極連接正確。
3。7.2 電動 型儀表的校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工作電壓為直流24V 允許誤差為±10%。
2 負載電阻為0 600W。
3 輸入輸出信號為4 20mA或1 5V。
3.7.3 電動 型壓力 壓差 溫度儀表及液面變送器均應進行精度校驗 沿增大及減小方向施加測量范圍的0 25 50 75 100 的測量信號 相應的輸出電流應分別為4 8 12 16 20mA 誤差不應大于儀表精度的允許誤差 變差應小于儀表基本誤差的絕對值。
3.7.4 電動 型安全保持器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在0 25 50 75 100 五點分別進行輸入輸出特性校驗 變差應小于基本誤差的絕對值。
2 短路電流測試值不應大于35mA,開路電壓試驗值不應大于35V。
3.8.1 調節閥出庫時 應對制造廠質量證明書的內容進行檢查 并按設計要求核對銘牌內容及填料 規格 尺寸 材質等 同時檢查各部件 不得有損壞 閥芯銹蝕等現象。
3.8.2 調節閥應進行氣密性試驗 將 0。1MPa 的儀表空氣輸入薄膜氣室 切斷氣源后 5min內 氣室壓力不得下降。
3.8.3 調節閥應進行耐壓強度試驗 試驗在閥門全開狀態下用潔凈水進行 試驗壓力為公稱壓力的 1.5 倍 所有在工作中承壓的閥腔應同時承壓不少于 3min 且不應有可見的泄漏現象。
3.8.4 調節閥的泄漏量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試驗介質應為5 40 清潔氣體(空氣或氮氣)或清潔水。
2 試驗壓力為0。35MPa 當閥的允許壓差小于 0.35MPa 時 應為設計規定值。
3 試驗時氣開式調節閥的氣動信號壓力為零 氣關式調節閥的信號壓力宜為輸入信號上限值加20kPa 切斷型調節閥的信號壓力應為設計規定值。
4 當試驗壓力為閥的最大工作壓差時 執行機構的信號壓力應為設計規定值。
5 允許泄漏量應符合表3。8。4—1要求。
3.9旋轉機械和狀態監視儀表
4.1.1 儀表安裝前應對照詳細工程設計圖核對其型號 規格及材質 儀表所帶附件應齊全外觀應完好無損 并且有出廠合格證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有關資料。
4.1.2 儀表安裝前應進行單體調校和試驗 設計要求脫脂的儀表應在脫脂合格后進行安裝。
4.1.3 現場儀表安裝時 除另有規定外 表中心距地面宜為 1。2m 顯示儀表應安裝在便于觀察 維修的位置。
4.1.4 儀表應安裝在不受機械振動的場所 并遠離電磁場和高溫設備及管線 同時應避免腐蝕介質的侵蝕。
4.1.5 安裝在室內的就地儀表應選擇光線充足 通風良好 操作維修方便的地方。
4.1.6 儀表在安裝時不應受到敲擊及振動 安裝應牢固端正 并不承受配管或其它任何外力。
4.1.7 安裝在工藝管道上的儀表或測量元件 在管道吹洗時應將其拆下 待吹洗完成后再重新安裝 儀表外殼上的箭頭指向應及管道介質流向一致。
4.1.8 儀表盤箱嚴禁用氣焊開孔或切割。
4.1.9 儀表配管不應影響儀表拆卸 維護 閥門手動機構位置應便于啟閉。
4.1.10 對有特殊安裝要求的儀表設備 安裝時應嚴格按說明書進行。
4.1.11 保溫 護 箱內儀表配管布局應合理 三閥組及閥門應便于操作維修。
4.1.12 現場儀表安裝就位后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4.2 控制室盤箱柜和操作臺安裝
4.2.1 控制室內盤 箱 柜和操作臺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規定。
4.2.2 盤 箱 柜和操作臺的外形尺寸及儀表開孔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
4.2.3 儀表盤型鋼基礎應在地面二次抹面前安裝完畢 型鋼基礎制作 安裝應平直 牢固外形尺寸及儀表盤尺寸應一致 其偏差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直線度允許偏差為1mm/m 當型鋼基礎的總長超過 5m時 基礎全長的直線度允許偏差為5mm。
2 水平方向的傾斜度允許偏差為 1mm/m 當型鋼基礎的總長超過 5m時 基礎全長的傾斜度允許偏差為5mm。
3 型鋼基礎制成后應進行除銹防腐處理。
4.2.4 盤 箱 柜及型鋼基礎之間應采用防銹螺栓連接。
4.2.5 單個安裝的盤 箱 柜和操作臺 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垂直 平整 牢固。
2 垂直度允許偏差為1.5 1000。
3 水平方向的傾斜度允許偏差為 1/1000。
4.2.6 成排的盤 箱 柜 操作臺的安裝 除應符合本規程第 4.2.5 條的規定外 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相鄰兩盤 箱 柜 操作臺頂部高度允許偏差為 2mm 當連接超過兩處時 其頂部高度最大偏差不應大于5mm。
2 相鄰兩盤 箱 柜正面接縫處的平面度允許偏差為 1mm 當連接超過五處時 正面的累計平面度最大偏差不應大于5mm。
3 相鄰兩盤 箱 柜間接縫的間隙不應大于 2mm。
4.3.1 就地儀表盤 箱 保溫 護 箱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安裝在光線充足 環境干燥的地方;
2 應垂直 平整 牢固 垂直度允許偏差為 3mm 盤 箱 的高度大于 1.2m 時 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mm;
3 水平方向的傾斜度允許偏差為 3mm;
4 保溫(護)箱底距地面或平臺宜為 600mm 表箱支架應牢固可靠 并應作防腐處理;
4.3.2 在多塵 潮濕 有腐蝕性氣體或爆炸性危險的區域內安裝的就地儀表盤 箱 其密封性和防爆性能應滿足使用要求。
4.3.3 在振動場所安裝儀表盤(箱) 應采取防振措施。
4.4 溫度儀表安裝
4.4.1 測溫元件。如:熱電偶 熱電阻 雙金屬溫度計 壓力式溫度計等 應安裝在能準確反映介質溫度的位置。
4.4.2 安裝在工藝管道上的測溫元件應及管道中心線垂直或傾斜 45 插入深度應大于250mm或處在管道中心 插入方向宜及被測介質逆向或垂直 管道公稱直徑小于 80mm 時可安裝在彎頭處或加擴大管。
4.4.3 雙金屬溫度計安裝時 刻度盤面應便于觀察 直型水銀溫度計不應水平安裝。
4.4.4 表面溫度計的感溫面應及被測表面緊密接觸 固定牢固。
4.4.5 壓力式溫度計安裝時 應使溫包全部浸入被測介質中 毛細管應敷設在角鋼或管槽內 并防止機械拉傷 毛細管固定時不應敲打 彎曲半徑不應小于 50mm 周圍環境應無機械振動 且溫度變化不應過大 如不可避免時應采取隔熱措施。
4.4.6 安裝在含固體顆粒介質中的測溫元件 應采取防磨損的保護措施。
4.4.7 測溫元件用連接頭的螺紋應及測溫元件螺紋相匹配。
4.4.8 當測溫元件水平安裝且插入深度較長或安裝在高溫設備中時 應有防彎曲措施。
4.5.1 安裝在高壓設備和管道上的壓力儀表 如在操作崗位附近 安裝高度宜距地面 1.8m以上否則應在儀表正面加保護罩。
4.5.2 壓力儀表不宜安裝在振動較大的設備和管線上。
4.5.3 被測介質壓力波動大時 壓力儀表應采取緩沖措施。
4.5.4 測量粘度大 腐蝕性強或易于汽化的介質時 壓力儀表安裝應加隔離罐或采用隔膜壓力表 密封毛細管膜片壓力表 測量固體顆;蚍蹓m介質時應加吹洗裝置或燒結金屬過濾器。
4.6 流量儀表安裝。
4.6.1 轉子流量計必須安裝在無振動的垂直管道上 垂直度允許偏差為 2/1000 被測介質的流向應由下而上 上游直管段的長度應大于 5 倍工藝管道內徑。
4.6.2 渦輪流量計應安裝在無振動的水平管道上 上 下游直管段的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4.6.3 電磁流量計 變送器 可安裝在無強磁場的水平管道或垂直管道上 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變送器安裝在垂直管道上時 介質流向應自下而上。
2 流量計上游直管段的長度應大于 5 倍工藝管道內徑。
3 電磁流量計(變送器) 被測介質及工藝管道三者應連成等電位 并應有良好接地。
4 電磁流量計轉換器應安裝在不受振動 常溫 干燥的環境中 凡就地安裝者應裝盤或加保護箱罩。
5 當管道公稱直徑大于300mm時 應加專用支撐。
4.6.4 容積式流量計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流量計宜安裝在水平管道上 刻度盤應處于垂直平面內 保持表內轉軸水平 流量計外殼箭頭方向應及流體方向一致。
2 流量計上游應設置過濾器 若被測介質含氣體 則應安裝除氣器。
4.6.5 質量流量計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安裝在振動場所的流量計 出入口宜用減振高壓金屬撓性軟管及工藝管道連接 流量計應安裝在水平管道上 矩型箱體管 型箱體管應處于垂直平面內 工藝介質為氣體箱體管應處于工藝管道的上方 工藝介質為液體時 箱體管應處于工藝管道的下方時表體應固定在金屬支架上。
2 流量計的轉換器應安裝在不受振動 常溫 干燥的環境中 就地安裝的轉換器應裝保護箱。
4.6.6 靶式流量計的靶板中心應安裝在管道中心軸線上 并及軸線垂直 靶面應迎著介質流向。
4.6.7 旋渦流量計應安裝在無振動的管道上 上 下游直管段的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管放大器及流量計分開安裝時 兩者距離不宜大于 20m 其信號連線應是金道內壁應光滑屬屏蔽導線。
4.6.8 孔板 噴嘴和文丘里管等節流裝置 安裝前應進行外觀及尺寸檢查 加工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 孔板 噴嘴入口邊緣及內壁應光滑無毛刺 無劃痕及可見損傷。
4.6.9 孔板 噴嘴 文丘里管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孔板的銳邊或噴嘴的曲面側應迎向被測介質的流向;
2 孔板 噴嘴及文丘里管的兩側直管段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3 孔板和孔板法蘭的端面應和軸線垂直 其偏差不應大于 1;
4 孔板法蘭安裝應及管道同心 其同心度允許偏差 不應大于下式計算值;
5 差壓變送器的正壓室 負壓室應及孔板 噴嘴上的正 負符號相對應 變送器安裝應便于操作及維修;
4.6.10 阿紐巴流量計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阿紐巴流量計有四個孔的一側應迎向流體方向;
2 阿紐巴一次元件應通過并垂直于管道中心線;
3 阿紐巴流量計兩側直管段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4.6.11 需加前后直管段的流量儀表 直管段口徑應及流量儀表口徑一致。
4.7 物位儀表安裝
4.7.1 浮筒液面計的安裝高度應使正常液位或分界液位處于浮筒中心 并便于操作和維修 浮筒應垂直安裝 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為 2/1000。
4.7.2 鋼帶液面計安裝浮子的導向鋼絲應安裝牢固 垂直拉緊 不得扭曲或打結 鋼帶應鋼帶導管垂直度允許偏差為 0。5/1000處于導管中心且沿滑輪滑動自如。
4.7.3 雷達液面計安裝時 其法蘭面應平行于被測液面 探測器及保護管應按設計和制造廠要求進行安裝 一般插入罐體3 5cm。
4.7.4 物位開關應安裝在方便電氣接線的地方 安裝應牢固 浮子應活動自如。
4.7.5 玻璃板液面計應安裝在便于觀察和檢修拆卸的位置 如果和浮筒液面計并用 安裝液面計安裝應垂直 其垂直度允許偏差時應使兩者的液位指示同時處于便于觀察的方向為5/1000。
4.7.6 安裝玻璃管液面計時 填料應用扳手輕輕擰緊 防止玻璃管碎裂。
4.7.7 料位計的探測器應安裝在便于維修和易于移動的位置 并應遠離下落物料或加保護罩 探測器及轉換器間的接線應采用屏蔽導線。
4.7.8 射線物位計安裝前必須制定具體的安裝方案 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裝方案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2 安裝中的安全防護措施必須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 放射衛生防護基本標準 GB4792的規定;
3 安裝工作應由經過放射源安全防護知識培訓的人員專職負責;
4 安裝位置應有明顯的警戒標記。
4.7.9 差壓液面變送器安裝高度應不高于液面下部取壓口 但用法蘭式差壓變送器 吹氣法及利用低沸點液體汽化傳遞壓力的方法測量液位時可不受此限。
4.7.10 法蘭式差壓變送器毛細管敷設時應加保護措施 彎曲半徑應大于 50mm 安裝地點的環境溫度變化不得過大 否則 應采取隔熱措施。
4.8 在線分析及氣體檢測儀表安裝
4.8.1 分析儀表取樣點的位置應根據設計要求設在無層流 渦流 無空氣滲入 無化學反應過程的位置。
4.8.2 分析儀表取樣系統安裝時 應核查樣品的除塵 除濕 減壓以及對有害和干擾成份的處理系統是否完善。
4.8.3 分析儀和取樣系統的安裝位置應盡量靠近取樣點 并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4.8.4 分析儀及電氣附件結構的防爆等級應符合設計規定。
4.8.5 分析尾氣放空和樣品回收應符合設計規定。
4.8.6 氣體檢測儀表的報警設備應安裝在便于觀察和維修的表盤或操作臺上 其周圍環境不應有強電磁場。
4.8.7 檢測器探頭的安裝位置應根據所測氣體密度確定,用于檢測密度大于空氣的氣體檢測器應安裝在距地面 0.3 0。6m的位置,用于檢測密度小于空氣的氣體檢測器應安裝在可能泄漏區域的上方位置或根據設計要求確定檢測器的接線盒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
4.9 旋轉機械狀態監視儀表安裝
4.9.1 旋轉機械狀態監視儀的探頭安裝應在機軸置于工作位置時進行 探頭及軸的間隙應處于探頭特性曲線的中點 可通過監測儀調整 并在監測儀指示為零時固定探頭。
4.9.2 探頭應安裝牢固 安裝時不得碰斷探頭上專用同軸電纜。
4.9.3 探頭及前置放大器間的連接應用專用同軸電纜 該同軸電纜的阻抗應及前置放大器 探頭相匹配。
4.10 調節閥及其輔助設備安裝
4.10.1 調節閥安裝應垂直 底座離地面距離應大于 200mm 閥體周圍應有足夠空間以便操作 維修 調節閥膜頭離旁通管外壁距離應大于 300mm。
4.10.2 帶定位器的調節閥 應將定位器固定在調節閥支架上 并便于觀察和維修 定位器的反饋連桿及調節閥閥桿接觸應緊密牢固。
4.10.3 執行器輸出軸及閥體 調節機構 連接的連桿或接頭 安裝時應保持適當的間隙保證執行器動作靈活平穩 止檔限位應在出軸的有效角范圍內緊固 不得松動。
4.10.4 氣動及液動執行機構的信號管應有足夠的伸縮余量 使其不妨礙執行機構的動作。
4.10.5 調節閥安裝方向應及工藝管道及儀表流程圖 P&ID 一致。
5.1.1 可編程序控制器(PLC) 分散控制系統(DCS)及過程控制系統 PCS 必須在控制室的土建 安裝 電氣 空調工程全部完工后安裝。
5.1.2 PLC DCS PCS 系統安裝前 施工單位應會同監理和業主檢查控制室和機房共同確認安裝必需的下列條件已具備。
1 機柜基礎型鋼已安裝完畢 并符合本規程第 4.2.3 條和第 4.2.4 條的要求;
2 地板 頂棚 墻面 門窗等均已施工完畢 室內雜物清理干凈;
3 空調系統安裝調試完畢 已處于正常運轉狀態 室內溫度 濕度均達到系統要求;
4 不間斷電源(UPS)及室內照明已全部施工完畢 投入正常運行;
5 接地極及接地系統總線已施工完畢 接地電阻符合設計規定;
6 控制室已具備封閉式管理條件 室內附屬公用設施已完備;
7 衛生清掃工具 吸塵器 滅火器具及防鼠器具等已準備就緒。
5.1.3 對 PLC DCS 機柜組件及配線進行檢查時 應確認盤內所有的接線符合設計及制造廠有關圖紙的要求。
5.1.4 對本安回路進行檢查時 應首先確認及本安系統有關的電纜及端子排的色標 通常為藍色 符合要求 本安回路的接線應確保安全區域及危險區域隔離。
5.1.5 PLC DCS PCS系統電纜的檢查應按下列要求進行。
1 隨機電纜 系統電纜 的型號 尺寸 及其附件和工具應齊全 并滿足相關系統資料的技術參數要求。
2 隨機電纜 系統電纜 的外部絕緣層應無損壞 絕緣電阻符合制造廠標準。
3 系統模件之間 節點之間及相關終端之間電纜應連接正確 網絡通訊電纜 總線電纜之間的連接應符合制造廠及系統的設計要求。
5.1.6 機柜及設備內部易對人身造成傷害的地方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和防護措施。
5.1.7 安全接地 工作接地應按詳細設計圖和系統設備技術條件要求進行檢查 并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統設備的安全接地應及接線圖一致。
2 系統設備的工作接地應及接線圖一致。
3 設備內部接地網不應形成回路。
4 機柜內部安全柵接地系統應符合設計規定和本安系統要求。
5.1.8 應根據電源接線圖檢查電源輸入/輸出回路至各系統設備電源控制開關的正確性 并檢查電源極性是否正確 確認電源電壓等級和波紋系數符合制造廠和設計要求。
5.1.9 應對所有的外圍設備如打印機 拷貝機 PC 機 磁帶機 投影儀等設備進行外觀檢查 所有外圍設備均應有完整的使用說明書 相應系統軟件及設備驅動程序。
5.1.10 PLC DCS PCS設備不宜在無空調 無除濕設備的庫房內長期存放。
5.1.11 系統硬件檢查時 應記錄制造廠設置的 DIP 開關缺省位置及硬件地址開關位置插拔卡件時不得用手或工具直接觸摸電子線路板 嚴禁用易產生靜電的刷子或化纖織物等清洗各類卡件及設備 操作者應采取防靜電措施 如佩戴防靜電手鏈等。
5.1.12 PLC DCS PCS 及智能控制儀表相互之間的通信接口進行檢查及組態測試時應檢查通信協議 通信速率 奇偶校驗位 優先級 通訊地址等,并檢查數據傳輸和數據數值是否正確,PLC DCS PCS系統上電檢查正常 應用軟件開始調試前及調試后 必須立即作軟件備份。
5.1.14 PLC DCS PCS 系統檢查結果應分別填入表 E—4 E-5 E—6 并由檢查人監理及業主代表簽字確認。
5.2.1 PLC DCS PCS 系統設備出庫運輸時應選擇平坦 無障礙的運輸道路 運輸過程中 車速不宜快 并應防止劇烈沖擊及振動 裝卸作業場地應平整 堅固 并具有足夠的作業空間。
5.2.2 在設備吊裝及搬運過程中 應保持平穩 宜用吊車或鏟車進行作業 不得使用斜度大于10 的滑梯 滑板進行人工裝卸。
5..2.3 開箱檢驗應在制造廠代表在場的情況下會同監理 業主代表共同進行 檢驗后應簽署檢驗記錄。
5.2.4 設備開箱前 應檢查外包裝是否完整 開箱后 應檢查內包裝是否破損 有無積水防潮 防水及防震等措施是否齊備 防傾斜 防振動標志是否異常 當環境溫度小于 4°時不宜對剛搬進室內的設備進行開箱 避免凝結水侵蝕設備。
5.2.5 設備開箱應使用適當工具 按層次順序打開包裝 嚴禁猛烈敲打。
5.2.6 開箱檢驗應按裝箱單逐一清點 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所有硬件 備件 隨機工具的數量 型號 規格均應及裝箱單一致;
2 設備及備件外觀良好 無變形 破損 油漆脫落 受潮 銹蝕等缺陷;
3 資料齊全 軟件媒體外包裝應完好無損 PLC 系統資料應包括系統硬件配置圖盤內平面布置圖 盤內接線圖 I/O 地址分配表 梯形邏輯圖 功能模塊邏輯圖或應用程序文件清單因果表 啟動停車順序圖 編程器使用手冊或系統操作手冊等DCS 系統隨機資料應包括系統硬件配置圖 系統安裝手冊 系統操作手冊 系統軟件組態手冊等。
5.2.7 設備安裝應由遠及近 在控制室和機房內搬運或移動時 不得損壞地面 就位后應及時固定。
5.2.8 機柜和操作臺安裝應符合本規程第 4。2。6 條的規定。
5.2.9 系統安裝后應經常保持室內清潔 定期用吸塵器除塵 如需拖洗地面 不宜過濕。
5.2.10 PLC 系統分為控制室內安裝和現場安裝兩種方式 在控制室內安裝應保證符合系統安裝手冊中的有關要求 現場盤安裝地點應避免高溫 濕度大 振動大的場所 并應有防雨防潮措施 在要求防爆場合 應有密封墊和正壓通風系統 盤接地和系統接地應符合設計和系統安裝手冊的要求。
5.2.11 系統送電前施工單位應會同監理 或總承包單位 代表 業主代表 設計代表和制造廠代表等有關人員 對系統的安裝 電源 接地 系統電纜及配線進行檢查確認。
5.3 PLC 系統調試
5.3.1 PLC進行系統調試時 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有關儀表電纜 電氣電纜均已安裝 檢查合格;
2 已制訂詳細的調試計劃 調試步驟和調試報告格式;
3 有關電氣專業的設備已具備接受和輸出信號的條件;
4 有關PLC系統的現場檢測儀表和執行機構已安裝調試合格;
5 有關工藝參數的整定值均已確認。
5.3.2 PLC系統的上電檢查應包括電源部分 CPU卡 通訊卡 存貯器卡 I/O 卡 編程在進行軟件調試前 所有硬件應進行上電檢查 上電檢查應在設備安裝 系統電源電器纜接線 接地系統 供電系統按設計要求施工完畢并檢查合格 盤內配線符合接線圖要求各路電源正負極之間無短路現象 正負極對地電阻符合接地標準要求后進行 上電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
1 CPU卡件上電后 卡件上對應狀態指示燈應正常;
2 存貯卡件上電后 電源指示燈 狀態指示燈應正常;
3 其它卡件上電后 電源指示燈 狀態指示燈均應正常;
4 將編程器及 CPU 連接 自診斷編程器應顯示狀態正常 使用編程器測試功能檢查PLC系統的狀態 調出梯形圖或程序清單 并進行檢查 核對。
5.3.3 I/O 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
1 PLC 系統的 I/O 檢查在系統上電完畢后進行 I/O 檢查分為模擬量輸入 數字量輸入 模擬量輸出 數字量輸出回路檢查;
2 對模擬量輸入回路 應按I/O 地址分配表 在相應端子排上用精密信號發生器加入相應的模擬量信號,同時用編程器檢查 PLC 系統所采集到的數值 根據軟件內部設定的量程來檢查模擬量輸入回路的精度是否符合工藝操作的要求 對帶有顯示裝置 CRT 的系統 應按CRT上的顯示值來檢查PLC系統的精度;
3 對模擬量輸出回路 可根據軟件內部設定的 PID 參數或其它運算控制方式 滿足輸出模塊的條件 檢查模擬量輸出回路相應端子上的信號;
4 對于數字量輸入回路 可根據I/O 地址表 在相應端子上短接 以檢查數字量輸入DI卡上相應地址發光二極管的變化 同時可用編程器檢查相應地址的 0 1 狀態變化;
5 對于數字量輸出回路 可根據 I/O 地址表 使用一般 PLC系統具有的強制(FORCE)輸出功能 通過對應輸出地址的強制開或關 觀察相應地址發光二極管的變化 并從相應端子檢查0 1狀態的變化。
5.3.4 設計成雙中央處理器(CPU)冗余形式的PLC系統 調試中應檢查主CPU和備用CPU的切換 切斷主CPU電源或按備用CPU請求撛誦袛開關 備用 CPU自動切換成為主 CPU系統應正常。
5.3.5 檢查冗余電源互備性能 分別切換各電源箱主回路開關 確認主 副 CPU 運行正常 I/O 卡件狀態指示燈保持不變。
5.3.6 冗余I/O 卡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選擇互為冗余 地址對應的輸入點 輸出點 輸入卡施加相同的狀態輸入信號 輸出卡分別連接狀態指示儀表利用編程器在線檢測功能 檢查對應的 I/O 卡;
2 分別插撥互為冗余的輸入卡 檢查輸出狀態指示表及輸出邏輯保持不變;
3 分別插撥互為冗余的輸出卡 檢查對應的輸出狀態指示表及輸出邏輯保持不變。
5.3.7 通訊冗余試驗時 應分別插撥互為冗余的通訊卡或除去冗余通道電纜 系統運行應硬件復位后 相應卡件的狀態指示燈應自動恢復正常。
5.3.8 檢查備用電池保護功能 分 合 CPU 卡電源開關 確認內存中程序未丟失 取出備用電池 5min后 內存程序不應丟失。
5.3.9 對編程器和系統功能檢查時 應用帶專用通訊電纜的編程器 系統應能實現操作手冊上說明的所有功能。
5.3.10 PLC 系統邏輯功能確認應使用編程器測試 TEST 功能 設定輸入條件 根據梯形圖或程序文件觀察輸出地址變化是否正確 以確認系統的邏輯功能 對沒有測試功能的 PLC 系統 可通過短接相應地址的端子 模擬輸入邏輯條件 輸出地址應及梯形圖或程序文件中所描述的一致。
5.3.11 在 PLC 系統檢查中 對模擬量輸入 輸出回路 模擬信號應在現場儀表輸入 并觀察有關的工藝報警指示和現場執行機構的動作是否符合梯形圖或應用軟件中的描述和實對報警回路 應在現場儀表輸入模擬信號引起現場儀表動作 觀察報警顯示際工藝要求對緊急停車回路 應按梯形圖 因果關系表或應用軟件中的描述 在現場點輸入模擬停信號 觀察停車機構是否正確動作 對所有聯鎖回路 應按模擬聯鎖的工藝條件 檢查鎖動作的正確性。
5.3.12 對于有開停順序圖的 PLC 系統 應按照開停順序圖要求模擬工藝開停條件 并合工藝操作手冊 檢查PLC系統的順控邏輯。
5.3.13 系統軟件及應用軟件備份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操作系統軟件備份;
2 梯型邏輯(Ladder)控制軟件備份;
3 流程圖組態備份。
5.4 DCS 系統調試
5.4.1 DCS配電盤檢查 包括上電啟動 電纜接線及空氣開關 應確認下列內容:
1 確認配電盤內空氣開關置于 OFF 狀態;
2 確認空氣開關銘牌 位號;
3 確認全部機柜 操作站 電源開關置于 OFF 狀態;
4 分別將空氣開關置于 ON 狀態 同時確認相應的設備電源開關為 ON狀態。
5.4.2 DCS設備性能檢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所有相關的DCS硬件設備 電源開關置于 ON 狀態;
2 從工程師站下裝系統軟件 應用軟件及數據庫;
3 啟動操作站 確認系統正常;
4 向各臺設備下裝系統軟件及數據庫文件 啟動局域控制網絡上的全部節點 并確認系統狀態顯示正常;
5 系統啟動檢查應符合下列要求。
a 對于系統 應用列表命令確認 顯示硬盤子目錄所有文件;
b 對于節點 應在系統狀態顯示畫面上 確認各局域控制網絡上的節點顯示正確;
c 對于控制站 應在組顯示或細目顯示畫面上 確認各控制站顯示正確;
d 對于操作站 應確認圖形顯示 流程圖 組顯示 趨勢顯示 細目顯示 報警總貌顯示;
e 對于打印機 應按打印鍵 確認能打印一屏畫面;
f 對于冗余電源 應分別切換 確認系統運行正常。
5.4.3 網絡通訊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系統狀態顯示畫面上 確認全部網絡通道節點狀態 OK;
2 在系統狀態顯示畫面上 確認網絡通道的 A及 B電纜狀態顯示為綠色;
3 除去電纜 A 或接線端子 檢查電纜 B 可否切換 電纜 A 顏色同時變成黃色 且不影響網絡通道正常運行;
4 恢復網絡通道的 A 電纜 按上述步驟檢查 B 電纜。
5.4.4 控制站冗余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操作臺上調出系統狀態顯示畫面 確認控制站 OK 在另一操作臺上調入一組顯示畫面且含有同一位號 送4 20mA DC信號于該位號 記錄測量值 PV 給定值 SP和輸出值 OP 值;